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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所在的中学公布了据说是省教厅制定的关于评中高级职称的文件。文件规定,要评职称得符合十几项条件。推敲这些条款,无不冠冕堂皇,却无一不让人“心堵得慌”如规定评职称得通过计算机培训和信息技术培训。这两个与计算机有关的培训,明明是“重复建设”却不能合二为一;每次培训费高达数百元,对实际的教学作用并非很大。再者,评职称者须下乡支教一年。制定此要求者也不到中学看看,本来就少教师的情况下,走一个教师,课谁上?再者,必须任班主任两年以上,可是,一所学校怎能让所有老师都当着班主任呢?更怪的是论文必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评高级还须每篇2000字以上。此规定的好处或许就是增加了垃圾论文的数量和垃圾期刊的数量,同时增加了一些报刊“版面费”的收入。
从当上教师的那天开始,一直到他45岁以前,就得与没完没了的培训抱成团(“三笔字”培训、计算机培训、师德培训甚至wto培训等等),就得与一周一次的政治学习亲密接触(每周的大会也是培训的一种方式);要评职称,就得去组合论文去琢磨怎样发表论文(是给钱买版面还是去找机会在教研会上评个奖?);就得去奔走,看条件是否松动。时间是“正确地”浪费了,金钱,几千元化为乌有也是小菜一碟;真正的教学还得跟上啊,否则有饭碗之虞;当然真正的教研,那是顾不上了。
一个中级或高级,与这么多东西有必然联系吗?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人是中级教师,与他计算机的熟练程度没有关系;一个人是高级教师,与他发表的论文是2000字没有关系;一个人是否是教授,与他当没当辅导员没有关系;一个人考核是否优秀,与他是不是参加了各种培训没有关系:这就好像一个女人是否真正漂亮,并不看她是否使用化妆品;一个人有没有见识,并不看他头发长短;一个板子钉得牢不牢,并不在乎多钉几颗钉子多粘几块胶布。可是,谁会给你理由呢?你不按要求做就只有像晏老师一样永远评不上教授,进不了体制之内。一般教师处在普通“草民”的位置就根本无法对“上级”偏斜的眼光说“不”
中国的环境就是这样“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真正干实事的“劳力者”总是被坐办公室的“劳心者”用一些很少调研从不民意调查“不孕而生”的条款磕绊。这种由“上治下”而衍生的“上评下”便有了不须讲理由更无须论证的必达条款,这些必达条款与被评定人的意志、情感、需要无关,更不能促进“下民”素质的提高与整个民界竞争的良性发展。你是中级还是高级,你是讲师还是教授,你是称职还是优秀,就如一块板子,让你在上面钉钉子,也不管到底需不需要钉子,需要几颗钉子,也不管你钉的位置到不到位,都必须达到它的最高标准数目,一个都不能少。“下民”就这样到处找钉子,使劲打钉子,到处碰钉子,直到碰得头破血流,尖了脑袋弯了腰才有出头之日。
反过来“下民”似乎一直都鲜有评定“上官”的机会与权利(对“上官”的评定来自更上级的“官”)。一年之中有几次如针对领导民主作风之类不痛不痒的评定,无非是在打印好的表格中画上或x,填上满意或不满意或基本满意,其结果事后也不了了之。当然,我们“下民”即使可以制定考核“上官”的种种必达条款,我想,也是无法阻挡“上官”的得势与得利。“上官”还不会像“下民”那样四处奔波,几下子就可以搞定,继续悠闲着他的悠闲。
如我们规定每个官员必须有论文发表,字数2000字,这还不容易,凭着关系网出本书都可以,或干脆叫秘书打个电话叫地方某报务必务必不就完事?又如我们规定必须有基层锻炼经历,这还不容易,去挂个名,一年去开几次会不就得了,甚至,有可能他们要把条款改成具有出国经历,还可以公费旅游呢!再如我们规定必须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培训共多少课时,这一条简直就不难嘛,当官者一年四季鲜有不开会之时,培训嘛,外出考察就是呀!那就来难一点的,素质考试必须过关。哼,你考,我也有法宝,我交白卷,你敢打不及格!总之,又怎能考到官呢!
“上官”与“下民”之间因为不是互评,没有形成互相考核的机制。这种单极的评价只会造成一种消极的考评模式。一方面,评定标准的不切实际与“一刀切”显得荒谬可笑;另一方面,下民奔走各“衙门”之间,弃本职工作不顾,舍金钱时间不顾,怨言充塞,身心俱疲“上官”一方却得到各种好处费。这是一种紧张的上下关系,对构建和谐社来说真是太不和谐了。
劳累,贫穷,评职称,可说是压在中小学教师身心上的三座大山,何时才可以身心愉快地去育人,才可以堂堂正正地去教书?我们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