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搭救神级人物

鲟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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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括对着铜镜看了差不多十分钟,越发觉得自己的运气不错,镜子中的人看起来非常精神,浓眉大眼,鼻子挺直,脸型也很耐看,真没想到历史上的赵括还是一个颇为英俊的少年,这副皮囊着实不错,比马云的容貌身材强多了。

    于章是赵括的随身仆人,年纪和赵括相仿,见赵括走出门来,道:“二公子,郭家的冶铁厂在城外,我们这个时候去,只怕来不及晚上回城了。”

    “没关系,如果回不来就在那里住一晚上。”赵括把钛合金的横梁用布缠好,他也是因为打钛合金横梁的主意才想起有一个朋友,郭家的当家人郭纵,虽然和郭纵的交情不深,但是让郭家帮忙打造一下钛合金横梁不过是举手之劳,应该没什么问题。

    赵括走在邯郸的大街上,以旁观者的角度仔细的观看这座战国时代重镇的细节,街上满是灰尘,估计下雨之后会淌满泥水,街道两旁店铺林立,来往的行人虽然达不到摩肩擦踵,但是也充分体现了工商业的繁荣程度,这让赵括彻底颠覆了以往对这个历史阶段的认识。

    赵括主仆经过南城的时候,发现那里挤满了人,还有近千匹马被围在场中,传来阵阵马匹扬鬃长嘶的声音,热闹的很。

    自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来,马匹成了赵国的重要牲畜,这里是邯郸城的骡马交易市场,每个月的这一天,各地来的骡马贩子便在这里交易,商旅云集,场面可谓鼎盛。

    赵括左看右看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当他把目光落到马具上面的时候才知道不对劲的地方在哪里,此时的马具非常的简陋,马鞍和马蹬根本就没有,顶多是在马头上套缰绳,马背上铺一块软垫。

    这个发现让赵括欣喜若狂,琢磨着等赵奢回来就把马具的事情提及一二,这可以改善一下他在赵奢心目中的印象,让赵奢知道自己的儿子并不是只会说大话的毛头小子。

    突然,前方的骚动打断了赵括的思绪,扭头一看,街面上人们四散奔逃,横街跑过来一个少年,身材虽然瘦小但是行动敏捷,瘦瘦的小脸上浮现着焦虑的神色,一边跑一边张望。

    在少年身后有十几个人势如衔尾的追赶着,他们身上背着弩弓,手中握着利剑,一看就知道不是善茬。

    少年见前面街窄人涌,他猛的一转身,飞起一脚踢倒了一个人,但是十几个人却各拿兵器将他团团围住,少年人虽然面对强敌但是毫不畏惧,他跳到街道旁的石阶,背靠屋墙沉着应战。

    赵括读史书的时候就看过燕赵多慷慨之士的描述,今天算是实实在在的领略到了先秦时代的豪侠是如何强悍了,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拿刀动枪,而且还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难怪韩非说侠以武乱禁,这样的治安环境确实让人提心吊胆,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赵括见那个瘦瘦的少年正要动手,冷不防少年身侧伸出一只大手将他牢牢抓住,接着大力一甩,将那少年狠狠的抛向空中,赵括见那少年被抛向自己这里,忙闪到一旁,免得被砸个正着。

    少年倒也有两下子,落地的刹那以脚尖点地弹跳起来,卸掉了大部分的力道,可是当他站稳的时候,再次被十几个人团团围住。

    “抓住他,要留活口。”甩飞少年的那个人大声喝道。

    赵括有幸见识了生动逼真的群殴场面,少年面对诸多敌手起初还能招架一二,随即就没有了还手的能力,被打的口鼻溅血,脑袋成了猪头,真真正正是一顿胖揍。

    “住手,别打了。”赵括终究心软,不能眼看着有人在自己面前被活活打死,可是他喊了一嗓子发现根本没人理睬他,回手他就把钛合金的横梁抽了出来,跳过去抡起来抽下去,专挑那些肉厚的地方抽打,随着赵括加入战团,场中哎哟之声不绝,呼吸之间,地上躺满了人。

    “二公子?二公子?”于章发现赵括张着嘴巴一副痴呆样,不禁着急,二公子这不是打赢了吗?怎么还呆愣住了。

    赵括合上嘴咽了几口唾沫,有点不相信满地躺着哀嚎的人是他打伤的,啥时候他成“武林高手”了?记忆中赵括可没有这两下子,他猛的想起了那瓶基因素,难道是基因素改变了赵括的身体?也只有这样才解释的通。

    赵括没幻想过成为异侠小说中的主角,奇遇之下得到了可以增长功力的天材地宝,从此笑傲江湖成为天下第一人。但是眼前的事实告诉他,高科技研制成的基因素肯定发挥了作用,改善了赵括的身体素质。

    依照电影中的惯例,警察总是最后才登场,今天的情形也差不多,当赵括把十几个人都撂倒之后,负责城市治安的赵国军兵姗姗迟来,把赵括等人包围起来。

    “好大的胆子,知道我们公子是谁吗?”于章见军兵们过来要缉拿赵括,马上挡在了赵括身前,道:“敢动我们公子一根手指头,小心你们的脑袋。”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于章已经知道自己的主人赵奢被赵王封为马服君,位列上卿,赵家又是当庙贵族,比相国的地位还尊崇,言语中难免透着骄傲。

    军兵的头目虽然只是一个队头,但是久在邯郸职守,些许的眼力还是有的,他发现对面的主仆衣衫光鲜,看起来大有来头,再说普通人哪有敢自称公子的,忙道:“不知尊驾是哪位?”

    于章哼了一声,道:“我家主人乃是新晋的马服君,这是我家的二公子,尔等还不快快退下。”

    于章这话一出口,军兵们的脸色都变了,齐齐屈膝行礼,为首的队头道:“不知公子在此,我等实在鲁莽,请公子暂退一旁,待我把这几个顶撞公子的家伙抓回去好好的收拾收拾。”

    军兵们这样的态度并不是没有原因,赵奢在赵国军界有着非比寻常的号召力,赵奢和士兵们同甘共苦,吃喝时常在一起,得到赏赐后绝大部分都会分发给下面的将士,这样的长官在军队中会受到怎样的尊敬不言而喻,因此当队头得知打人的是赵奢的二儿子赵括,马上就自动把自己划为赵括的亲兵了。

    可惜的是这位队头没有表现的机会,当于章报出赵括的身份,地上的那些人跑的比兔子还快,溜到人群之中不见了踪影,只有那个被毒打的少年孤伶伶的躺在地上。

    赵括谢过军兵们帮助解围后,对地上的少年道:“你没事吧?”赵括问完觉得自己的话根本就是废话,少年被打的浑身是血,哪能没事呢!

    少年龇牙咧嘴的从地上爬起来,他没想到自己还会活命,想要对救命的恩人说几句感谢的话,但是身上的伤势让他连说话的能力都没有。

    赵括见少年人的右手流血不止,马上对于章道:“找个医官给他看看。”

    那个队头见赵括如此重视少年人的伤势,忙道:“公子别着急,他的右手伤势颇重,如果不精心医治的话很可能留下残疾,小人的叔叔很擅长治疗外伤,请公子携他前往即可。”

    赵括本着好人做到底的原则,让于章搀扶着少年随那个队头前去,途中得知队头名叫陶狄,祖上是个小贵族,传到陶狄这一辈家道早已中落,只好在军队中混口饭吃。

    “还好,还好,再耽误一会这条胳膊就废了。”陶狄的叔叔最拿手的是接骨,他给少年人的右手腕骨接好,又把血止住,道:“过个三两天,等骨头长好就没有大碍了。”

    赵括见少年没有大碍了,也松了口气,给身边的于章使了使眼色。

    于章心领神会,从身上拿出几个赵国刀币递给陶狄的叔叔,可是陶狄的叔叔死活不肯要,只得作罢。

    “咱们走吧!再耽搁下去今天就甭想回来了。”赵括惦记着让郭家的工匠打造兵器,明天他还要带着礼物去拜访“三大家族”呢!时间紧迫的很。

    “公子救命之恩,李牧没齿难忘。”

    赵括刚走出门,听了身后这句话,脚下一软,差一点上演狗啃屎的戏码,立住身形回头问道:“你是李牧?常山李牧?别名李繓的那个?”

    李牧的眼中闪过一丝惊慌,点头道:“在下祖籍确实是常山,别名李繓,公子认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