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秦琼番外

城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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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立秋。

    晚风有些凉了,窗外的桂树随着秋风摆动,那枝条上的叶子已变得斑黄无力,终于不堪受扰,静静地坠落于地,而后又悄悄地被风吹起,在空中自在地打着圈圈。

    轻轻地一弹指,忽然记起,我与明的聚散离合,都是在立秋这一天。

    两年前,我仍在齐州当捕盗都头,只是一次普通的追捕,我遇见了那个来历不明、精灵古怪的丫头。

    盗匪抓住了她,刀架在她的脖子上,生死悬于一线。她清冷的目光定定地望着我,看起来是如此的镇定自若,但我知道,她并非无所畏惧,她是在乎生死的。心湖忽然传出一声轻响,如同投进了一块石子,立即泛起粼粼波纹,那一瞬间我便决定了,无论如何,我都要救她。

    转身、拔剑、划出,那盗匪身首分家,血花飞溅,她没有惊慌、没有尖叫,只是靠在我的怀中静静地发抖。拥着这个纤细柔美,像少女一般美丽的男孩,我的心中生出奇异的怜惜。

    我将她带回了衙门,盘问她的来历。她狡黠而敏锐,居然在我面前装疯卖傻,甚至是欺瞒蒙骗,即使明知她满口谎言,我也不忍拆穿她,所以直到今日,我仍不知她从哪里来,她的家乡在何处,她曾经历过些什么。

    那时,我真当她是个漂亮的男孩,所以当晚,我便和她睡在同一张榻上。她是焦躁不安的,在榻上翻来覆去,久久不能入眠,而背对着她的我,只好假装已经入睡,好令她安心。

    天亮醒来时,她已沉沉睡去。她的呼吸细缓平稳,想来是学过某种高深的内功心法。看着她半吊在榻边,一付戒备森严的模样,我忍不住笑了,将她轻轻抱到榻中央,小心地为她盖好毛毯。起身后,我立刻去市集为她买新的衣裳。

    蓝色的绸衣,银丝软带,黑色的小皮靴只是普通的衣服,穿在她身上却显得英姿飒爽,灵气逼人。

    “秦大哥我就这样叫你好么?”她淡淡地笑,嘴角有一对浅浅的梨涡,清澈如溪水的眼睛凝望着我。

    我无语,只点了点头。

    从此她便这样亲昵而豪迈地唤着我,那清亮的声音就像水面的波纹,一圈比一圈大,从我心中慢慢荡漾开去。

    她是一个外表谦恭,骨子里激越昂扬的女孩。我与建威都是粗人,在伯当的博学潇洒、奔放自如面前,没有人敢狂妄自大。惟有她,指着伯当的画侃侃而谈,认真地与他论画,一招一式该如何如何,神色端凝,目中聚光。这样的她,怎能不被伯当引为知己?

    伯当十年中从未遇见如此知己,自然是激动万分,随后便热情地邀她同去饮酒,她也一口答应下来。可惜她并无酒量,只一杯,便醉倒在我怀里。

    我无奈摇头,抱她回房,将她轻轻放于榻上。

    见她面红耳赤地扯着领口直喊热,我便动手解开她的衣襟,想让她舒服些。

    拉开她的白色长袍,我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她白色内衫下纤细的身子虽然起伏不大,但仍然可以看出那是属于女性的曲线

    轰然一声,心中生起莫明的狂喜,我好似从渊底飞起,扶摇直上青云天。

    那一夜,我拥着她,看着她早己熟睡的面容,迟迟不肯闭眼。

    隔天我便向刺史提出请求,从此她便紧随着我,似模似样地做起了捕快。

    她个性坦荡,全然不在乎“男女授受不亲”这些训条,依旧每夜和我同榻而睡。她争强、好胜、倔强、自信,从不肯轻易服输。她不会骑马,便发狠似的练习,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从我的黄骠马上摔下,伤痕累累,却依然不放弃。捕盗过程中难免有凶险,她却毫不退缩,绝不肯躲在我的身后,从来都是和我并肩做战,共同进退。虽然她处事豪爽,但也保留着女子温柔婉约奠性,她每天都会仔细地将房间打扫一遍,会为了不小心踩到野花而向它们道歉,出门前总会为我弹弹袖上的尘土、整好起皱的长袍,夜深时依然坐在窗前等我回来

    我一直很疑惑,究竟是怎样的环境,才能造就如此的她?但我始终没有开口问她,有得必有失,我得到了所谓的答案,恐怕就会失去某样更重要的东西。

    她的来到,无疑使我原本平淡枯燥的生活充满了琐碎的冲突和小小的喜悦。无论是愤怒、悲痛或是感动、喜悦,都有一人与我共同分享,共同承担。与她在一起的每一瞬,都有一种恣意的感觉,如同宝石般珍贵,值得留下永恒的痕迹。

    去日如水,静静地流淌。

    慢慢地,她习惯了我的陪伴,对我有了信任和依赖,也就露出了本性。有时她就如同一个孩子,任性、霸道,甚至蛮不讲理,但我依然顺着她,包容她一时的任性,原谅她偶尔的妄为,像大人宠着孩子般,给她无尽的呵护。

    知道十二月二十二日是她的生日,我特意嘱咐衙门的烧菜师傅为她煮了碗长寿面。

    一进门,她便看见那碗普普通通的面,一时之间居然开心得说不出话来。而后我便拿出在市集上左挑右选才买下的缎带送于她,她拉着我的胳膊轻轻摇晃着,兴奋地笑了,快乐得像在云端踏歌、飘飘欲飞的仙女。

    “这发带很漂亮,可是我”她哀怨地看着我,虽然她的头发长了,但依然不会梳理,平日都是随意绑成一束甩在脑后。

    “我帮你”我解开了她的发,如瀑的秀发泛着动人的光泽,一丝丝,一缕缕,柔顺地缠绕着我的手指,麻酥酥的,有些痒人。我收敛了心神,将青丝在她的头顶上盘了一个髻,只余鬓旁几缕乱发微卷曲着垂在脸颊旁。

    “秦大哥,谢谢你”她依然柔柔地笑着。

    我望着她,久久无言。从何时起,她随意的浅浅一笑,就能掳去我全部的心神。她年纪尚轻,但可以预见,再过几年,她定会成为倾国倾城的美人。

    不知是默契使然,还是我刻意为之,往后的每个早晨,我都会细心地为她挽起青丝,盘好发髻,沉溺于发丝不经意拂过掌心的那微微刺痒中。

    日子依然平淡地往前滑去,虽然她总是嬉笑着,但有时她也会独自一人坐在窗前发呆,默默望着外头的景致,幽眸里是一股难以名状的忧郁。

    看着这样的她,我的心里总有一丝淡淡的怜惜。我分享她的喜与乐,也希望能分担她的哀与愁,终于,我知道了,她是想家了。

    “秦大哥我好想回家”她靠在我的怀中,无声地哭泣着,滚烫的泪水落在我的胸前,打湿了我的衣襟,也浸透了我的心扉。

    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惶恐,她之所以留在这里,仅仅只是因为找不到回家的路么?倘若找到了她的家人,她将会有何打算?是否就从此和我分隔两地了?

    而她哭得累了、乏了,终于依偎在我怀里沉沉地睡去。

    月,静静地、温柔地悬挂在深蓝的夜空。

    我轻轻地抚着她的睡脸,擦去她脸上未干的泪痕,她并未醒来,只稍稍动了下,牢牢地抓着我的手,而后扬起嘴角,露出嫣然的微笑,很安心,很平静地睡着。

    满足,竟可以这样轻易。凝视着她熟睡中恬然的容颜,感受着她细缓均匀的呼吸,这一刻我满足了,真的满足了,真的。

    我是个男人,一个在乱世中挣扎的男人。

    正如鱼生于水,长于水,游于水,它很难体会没有水会是什么滋味。乱世中出生的男人抛掷在血腥战祸中,争斗和杀戮就成了男人的本能,是我们耐以生存的本能。哪个男人不想做英雄,想着能一呼百应,手握大权。时代造就英雄,英雄也能开辟新的时势。我也不例外,在这样的时局里,我同样希望在某一时刻,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成就功业,那是生为男人的自豪,是男人毕生追求的信念。

    但此刻,就在此刻,我的心中有着另一种的追求,我想照顾怀中这个女孩一生一世,想一直这样抱着她,用我的温暖呵护着她,用宽厚的胸膛包围着她,用我的肩膀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我宠着她,我疼着她,我想照顾她。

    她像妹子,像孩子,更像寒冬荒野里的一颗种子,正慢慢地成长着,她需要一棵能挡风遮雨的树陪在她身边守着她、护着她,而我,愿意成为那棵树。

    明

    第二日醒来,大约是昨晚的脆弱令她觉得懊恼吧,她竟现出以往难得见到的羞涩模样,我禁不住想出言逗她。

    她果然恼羞成怒,伸出手来掩住我的嘴,她娇羞嗔怒的女儿神态,令我不禁悠然神往。

    或许是我的目光太过放肆吧,她不自在地想抽回手。

    心头有些,我不想让她退缩,握住她的手腕,亲吻着她的手心,清晰地感受到她脉搏跌动。

    她身上淡淡的幽香鼓惑着我,在那个瞬间,我所有的刻意和压抑全数崩溃。我意乱情迷地伸出手,捧住她的脸,想亲吻她的眉、她的眼、她的唇

    “秦大哥”她怯怯地唤着我,声音里竟带着一丝抖意,漆黑的眼眸里有些淡淡的惶恐和焦虑。

    意识到她可能是被我突如其来的yu望吓住了,我立刻放开手,扯唇轻笑,想将气氛转得轻松些“傻小子”

    她这才松了口气,一如往昔地笑了起来。

    我撩了撩她的长发,告诉她,今日要押解一批人犯到山西,让她做好准备,早早动身。

    她不疑有他,立即答应下来。

    但其实我早与伯当商量好,借此次去山西的机会,到二贤庄去与雄信会合,众人一起去投奔瓦岗寨李密。眼看着天下就要大乱了,我也不想再做什么捕快了,只想快快加入义军,为国为民,出一份力。在理智上并不希她与我一起涉险,但在情感上却希望她能和我同甘苦、共患难。所以,我只能选择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她带走。

    我们很快便出发了,行了几天,路经植树岗,有几人被盗匪围困,她不顾我的劝阻,执意要去救人。

    见她身陷险境,我什么也顾不得了,居然丢下那干人犯,立即拍马前去救她。

    她被一个白袍的男子护在怀中,微妙的默契使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初次见面的人。

    他是谁?为了救他,她居然可以连命都不要

    但此时情况危急,容不得我多想,我奋力击退盗匪,将她搂了过来。

    而那个白衣的男人并未放弃,他的手仍紧紧地抓着她的手,他眼中的zhan有欲令人一目了然,还有嘴角那抹意味难明的微笑使我一凛,这个男人,绝非池中物。

    我下意识地拥紧了她,将她抱放在马上,随即便想扬鞭掣马而去。

    但那个男人却追了上来,他跨坐在马上,默默地望着我怀中的她,唇边的浅薄笑意突显了他的张狂,深蓝的眼眸看似颓废悠然,眼底却闪过一丝敏锐,像某种警觉的兽类,凶狠、机敏、嗜血,他的周身似乎都弥漫着血液的腥气。

    她仿佛察觉了什么,有些惊恐,揪紧了我的衣襟,将脸埋入我的怀里,紧紧地贴着我的胸膛,我防范地搂紧了她。

    而他显然也发觉了她的恐惧,微眯双眼,收敛灵性,悄然离去。

    到了客栈,我为她包扎伤口,却始终无法平息心中那份奇异的情绪,控制不住力道,居然弄痛了她。她痛苦地皱起了秀眉,却不知我的怒气从何而来,她也不敢开口问我,只默默地忍受。

    望着她忍痛的神情,我忽地醒悟过来,我从来舍不得她受一点伤,不让她吃一点苦,而今居然这般粗暴地对她

    我长叹一声,将她拥入怀中。

    她没有丝毫的挣扎,那双比天空还干净、还清澈的眼眸定定地望着我,她轻轻地问:“秦大哥,你在生气么?”

    “没有”我习惯性地揉了揉她的长发,惊觉她的发居然被削掉了一大缕。

    “没关系,我的头发长得很快的”她蛮不在乎地说道,孩子般纯真地笑着。

    心中一颤,我终于了解,爱恋与头发一样,是与生俱来,不由自主,想续长固然很难,而斩断又是何等的不易。

    从何时起,我已恋上了她,像着了魔般,义无反顾地深恋着她,恐怕此生再也寻不回她在我心湖里投下的那颗石子了。

    但我知道,她只视我为兄长,而不是男人。这份眷恋,这份爱慕,只能暂时藏在心底。说出来,怕就是矫情了。我想低头吻她,却又怕唐突了她,越是喜爱她,越是珍惜她,越不想轻薄了她

    明我轻抚着她的缕缕秀发,一遍又一遍

    在那年的立秋,我与她在街头分散,回头时,我发狂般地去寻找,她却如水滴般蒸发了,无影无踪。一个人怎会消失得如此彻底,除非有人刻意隐瞒了她的去向,故意抹杀了她的存在。会是谁呢?我不得而知,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在悔恨中醒来。恨自己当日为何不紧紧地搂紧她,就那么轻易地看她被淹没在人群中。

    秋风起了,秋风又止了,天空下起了蒙蒙小雨,地上一片泥泞。夏季的芬芳已是一帘惆怅的旧梦,余下的只是在秋风秋雨中的黯然与曲折。我与她那段浓郁得化不开暖暖时光,似乎只是一个记错的回忆,并不曾有过。

    明你究竟在何处?

    想了又想,决定还是先写秦琼的番外,因为我发现他真的被我遗忘太久,再不拉出来晒晒太阳,估计都要在角落里发霉了,毕竟他也是男主之一,下部他的戏份还挺多的,这番外就当做替他热身了~~~请大家继续支持啊,后面的就是小李的了~~~~鞠躬答谢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