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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很大。到处尘土飞扬。于是放弃了回家。在临近单位的一个小饭馆里,要了一盘蒜苗炒羊血,一碗羊肉泡馍。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我的胃都需要一些温暖,哪怕这样的温暖只是来自一个小小的瓷碗,并且只有双手掬起来那么一点点。
坐在角落里,一个人,便有些不入群,有些孤独。几乎满员的小饭馆,让我有种回家了却又要被挤出去的感觉。那些对于我来说一无所知的人们围坐在暗紫色的餐桌前,餐桌上是热气腾腾的火锅。他们的欢笑那么真实,那么充满意义。我默默地看着他们。我不喜欢喧闹,不喜欢人群,不喜欢近距离地知觉生活。而此时,我却是如此地满足和愉悦于这种氛围,不被人所知,不被知所囿。
出得饭馆,天空便有些刺眼了——或许刺眼的也有风吧。我像个老人,缓慢地行走在阳光里,行走在风里。“要在死亡中看到梦境,在日落中/看到痛苦的黄金,这就是诗/它不朽又贫穷,诗歌/循环往复,就像那黎明和日落。”走着走着,意念里突然就出现了博尔赫斯的这首诗艺,同时还想起了韩剧黄手帕里病中的尚民,痛苦中的闵珠,幸福的紫英,满足的英俊。这些虚拟的节奏、剧情、感情,像中午的风和阳光一样,彼此缠绕,彼此追逐。我看着,只是看着。我明白,此时的躲避与回应,都是没有意义的。一个旁观者的幸福就应该平静地止于旁观。
我也是众多存在的旁观者之一。我感谢这场来得太快的寒意。它使我接近了冬天的内核,使我懂得阳光,使我渴望温暖。万物沉静,我经过的那些草木,他们在寂寥中,又是怀了怎样的心力来等待和渴望温暖呢我无从知晓。我只是像读一首诗歌一样读着生活里关于爱情、关于梦与现实、关于得失的章节。我幸福,是因为我在诗歌中。我不幸,是因为诗歌远离了我。这都是生活的必然,懂得是一种缘分,不懂得也是人之常情。让懂得的人懂得,让不懂得的人不懂,让我成为我,让生活成为生活。
如果。诗人房子曾经在他的一首题为如果的诗歌里优雅地写道:“说出这个虚有的词/我坐着,听时间细微地从身边流走,一如昨日/一千个悲伤,一万个理由/我说出莲花,水光溅起一片,你看我是一个/多么爱幻想的人,在你的身旁,打开一扇门/听我进入声音,进入许多清晰的夜晚”我喜欢“优雅”这个词,它的内敛、和煦、庄重让我感到温暖。然而,也仅仅是喜欢。或许假以时日,它可以成为我面对生活最致密的纹理——如果我有足够的力量穿越黑暗,如果正是我容颜盛艳的季节,如果适时地,我们还能够不早一分钟也不晚一分钟地在那里相遇,那么,我依旧选择你所选择的,优雅地选择。因为,我爱你。
200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