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文学

川雨夕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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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我真正懂事的那一天起,内心便有一种信念,一种追求,那就是努力做个不断进取的人,努力做个修养完善的人。

    我喜欢文学,是从初三毕业后开始的。那时,几乎整个初中阶段,我一直迷恋于金庸、古龙的江湖豪侠主义,沉湎于琼瑶、岑凯伦的情情主义。直到有一天,语文老师对我们说,你们的知识面太狭窄了,你们读的书太少了。为了她这句话,我买了一本外国文学名著简爱,试着读一读。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才将书看完,看完后仍觉余香满口,届时才发现文学名著果然与通俗小说大不相同。于是,一口气又去逛了几个书店,一口气又买了几本文学著作:安娜卡列尼娜、汤姆索亚历险记、茶花女等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进入高中。当我口袋里的钱不能满足自己买书看的欲望的时候,我惊喜地发现校园一个角落里,隐藏着一个陈旧的图书馆,从那以后,我便三天两头如约地跑去借书。没有想到,一个几乎尘封了的空间,带给我对历史的深深地追忆,带给我一种新的砺炼过的精神和意志。那期间,我看过青春之歌,看过海啸,看过红岩除去小说,还大量阅读散文、诗歌等杂志,我确乎是爱上文学了。曾经常常,一个人在“结庐在人境,耳无车马喧”的境界下读它个痛快,也曾经在宿舍楼走廊里昏黄的灯光下静静地一直看到三更,仿佛整个世界都被感情的浪潮席卷而去,只有书中字里行间的声音轻轻撩拨着心弦,也仿佛自己早已灵魂出窍,我已非我了。

    到了大学,图书馆变得宽敞无比,灯火辉煌,夏有空调冬有暖气,一个很舒适的地方,我当然不会错过。一路走来,读读写写几余载,听尽了窗外四季的风声雨声。渐渐得我有了新的认识,读书,要成为书的主人,不能成为书的奴隶。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成为了书的奴隶,后来才知道,只有被征服过的人才可以征服别人。人被书征服,你就永远是读者;书被人征服,你就可能成为作者。我自己是个胸无大志的人,只求不断地学习进取,不断地完善自己的人生。

    一个宁静的夜晚,我俯首沉思,我这一生有个命定的情人,那就是文学。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是与我的情人文学相约,那种奇妙的心情自是不可言说。古语有云,夫妻之间“举案齐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我今生,即将携情人文学之手,一起走到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