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半生梦几回

陈皮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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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白天头疼,晚上失眠。闭着眼睛的时候,那些个影子飘飘忽忽地浮现在我脑海里。忧郁的伍、英俊的仁、还有克、轩

    他们问:肖离,你爱过我吗?爱过吗?

    你到底爱的是谁?

    我爱过你吗?当然爱过!

    你究竟爱谁?

    我爱谁?我不知道。

    我虔诚的对待我的每一段爱情。在爱情来临时,勇敢争取和坚持。

    每一段都是真,是爱。

    不,不,不。人,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爱情。

    不可能么?不可能么?那么,是我错了罢!

    我的生命已经走了一半,那些纠缠在我过去岁月的男子,今夜全部入梦,且做个了结吧。不要再纠缠,不要再牵绊,逝者逝,去者去,生者,依然还生!

    (1)、

    我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出现得比较早。

    我那年才十四岁,读初三。他叫伍,是房东的儿子。那时十八岁,读高三。

    房东家是农民,在郊外包了块田,这栋房子就租给我们家了。只在二楼留了一间,给他考大学用。现在想来,我真的觉得很惭愧,他没考上大学,可能大部分原因是跟我鬼混分了心吧。原谅我用这么下贱的词来形容我与他的关系,因为事实情况就是如此。

    我们家搬过去的那天我穿了件白色的无袖蝙蝠衫,纺绸的料子,里面套了件小背心,白色的棉背心,是当时最流行的蝙蝠式。下身穿了条高腰裤,那时候仗着身材好,怎么样都敢穿。搬家时图方便,就把衣服随意的往裤子里一束,腰是腰胸是胸的。

    那时候我正在费力地把自己那个滕书箱搬回房。书箱据说是我爸求学时用的,到了现在就给我装书了,那年月比我还要久。书箱很沉,我搬了几次都没搬起来,累得我干脆趴在书箱上不起来。

    我来帮你搬吧。一个沙沙的声音说,是介于变声期的鸭公嗓。

    我抬头一看,一个比我高不了多少的男生站在面前,瘦瘦弱弱的样子。

    你?行吗?挺重的!我怀疑地看着他。

    他咧着嘴笑笑,弯下腰,咳地一声就把箱子端了起来。放在哪?

    放这,这边,柜子上。

    这儿?

    左边点,对对,放平了。还真看不出来,你有这么大力气呢。

    嘿嘿,庄稼人,我挑担能担120斤呢。他伸手做出力量的样子,额头上的汗珠一颗颗地凝着,在他黄铜色的脸上均匀地颁着,我忽然觉得有些心跳。

    哎哟,小伍啊,谢谢你啊。肖离,你去给小伍哥倒杯水去。真是一点儿也不懂事。我那刻薄的妈妈一进来就没一句好听的,但此刻我一点也不介意,原来,他叫阿五,听说房东家有六个孩子,那么他是排行第五喽?

    从那以后,阿伍有事没事总跑到我们家来,问我有没有功课做不出来,他可以帮我补习。

    爸爸妈妈感激涕泣,以为遇到个热心的学子,天天他一来就拖凳子倒茶,再三多谢他。并把弟弟妹妹都叫到外面他们的房间里去,好让我安心的跟他补习。单纯的爸妈哪里知道啊,这样一来,几乎是推波助澜,成就了这一双小男女的奸情。

    你坐啊!

    嗯,坐,我坐。他坐下来,眼睛平视着我,脸忽然微微地红了。今天你们上哪几课了?

    我纳闷了:你今天好奇怪哦,脸红干嘛?感冒了?我把手探上他的额头。

    没有没有,没事!

    真的没事?

    真的没事。只是有点热!

    热?我盯着后面的风扇,这么大的风,还会热?今天气温不高啊。

    那,我再把风扇调大点吧。我转到他身后的风扇旁调大风。

    这间房是厢房,面积很小,中间放了一张桌子,又放了两把凳子,根本就转不太开身了。我要到风扇那边,只能从他身后挤过去。那个时候,他却转过身来说:不用不用。

    他的脸贴着我的胸,我甚至感觉到他的嘴唇掠过小花苞时的疼痛。我忍不住哎哟一声。

    怎么了,撞到哪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帮你揉揉!

    我啪的一声打在他伸出的手上,刷的红了脸。不用你揉。

    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只是

    好了,别说了,快上课吧。

    那天晚上,我根本没办法安心的上课。我可以感觉,他也很乱,因为每次我偷偷地抬眼看他时,都发现他仓促地低下头去,课自然也是上得七零八落。

    那时候学校正在教生理卫生,老师在上课时,我就拿手捂着眼睛,可是回到家里,躲在被子里拿手电筒照着男人与女人的区别我也是看完了的。但书上说的毕竟是死板的,空泛的东西,我心里还是很奇怪,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到底是什么不同呢?

    接下来,是怎么回事?

    他是先摸我的手,还是桌子底下,他的脚磨蹭着我的脚?总之那个时候我们敢做的,最多也就是如此了。有我问他,这样会不会怀孕?

    不会,我又没有亲你。他很认真的说。

    那,你想亲我吗?

    想,可是我不敢。

    于是,整个学期,我们就在那种暧昧的情形下度过。直到那个学期结束,我升了学,他落榜,也跟着他父母去务农了。

    后来,我们离开了那个县城。再后来就是七年后了,我回家探亲,顺便去探看老邻居。他已经结婚了,妻子是典型的农村姑娘,一头乱发,抱着个小孩,他则手拎着一块尿布,院子里挂满了百颜六色的万国旗。

    (2)、

    三年后,我如意料之中落榜。在家里无所事事,便到一个朋友家开的宾馆去客串服务员。

    那时候的我,已经完全继承了母亲高挑的身材和白白暂的肌肤,再加上承自父亲的大眼睛,双眼皮,我身边从来就没少过男孩子。

    但我一个都看不上。在我的心里,真正的爱情,是应该象故事里那样有起伏波折的情节,有历经风雨的坎坷,有致死不改的誓言。他们这些人都太木讷了,只会在我上班时帮我留点心,只会偷偷地帮我去井边提水。

    认识阿仁是在一个无聊的午后。华带他走进来时,我几乎眼前一亮。那是个极帅的男孩子,近180的身高,发长及肩,上身黄色休闲衫,下身蓝色浪子裤。我一向是讨厌男孩子穿得花枝招展的,却不得不承认仁这样穿极有个性。

    在华介绍过后,他只是略向我们点了下头,就出去了。临走前,他的眼睛扫了一下角落里的我,害我差点从凳子上摔下来。他的眼睛是那种典型的桃花眼,不大,却细长而上挑,我想,这是个可怕的男人,要被他盯上了,一定是逃不掉的。

    我故做无谓地问华:这谁啊,那么吊?

    才知道了他叫仁,是我们隔壁县人。家里条件非常好,他父亲是那个县里的二把手,家里就他一个儿子,宠得很,因此他从小个性就放荡不羁。你别看他长得俊俏,在那个县里是黑帮的头,身上打架的伤口就不下十道。

    他有个女朋友叫珍,在一起好几年了。因为他的背景,珍家里怎么也不同意他们来往,珍的母亲以死相逼,说如果珍不跟他分手,就要吃农药自杀,并火速的为珍订了亲,把她送把未婚夫家里来住。阿贤听到消息,就跟着来了b城。

    我的心跳了一下,那个男孩,打架?伤口?黑帮?女友?这居然是个痴情的男孩子啊,多象我幻想中的爱情啊。

    你可千万别对他有意思。华告诫我说:别的男人是走桃花运,这样的男人,可是坐在桃花树上,只怕会艳福不断,不是你惹得起的。

    我笑了:当然不会,我只是随便问问。你看他穿得什么样啊,没品味。

    无知的我怎么想到,这个男人,注定是我命里的一根刺。

    那天下午,我在水族箱前面看着那些金鱼,我最喜欢的是一种红鲤了。红的的尾,金的鳞,总让我想起童话里的鲤鱼公主来。

    肖离,在看什么?

    喝。我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才发现仁站在身后,拿了根狗尾巴草逗着我的头发。你干嘛?

    怎么,这么胆小啊。听说你一向挺辣的嘛。

    懒得理你。我白了他一眼,径自走开。

    哎,别走。我有事找你帮忙。

    你大公子会有事找我帮忙?别作弄我了,我可担不起。

    真的。刚才,对不起,我只是跟你闹着玩儿的。他垂下眼睑,嘴角也垂得委委屈屈的,我一下就心软了。

    好了好了,我不怪你了。

    那你答应帮我了。他马上抬起头来,眼里哪有一丝愧疚的影子。这个狡猾的男人。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了,我都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我想请你,扮做我的女朋友,却阿珍面前演一场戏。

    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我冷静地问,心却一阵收缩。

    我只想让她看看,没有她我一样可以过得很好。仁似乎知道华告诉过我他的故事。

    有必要吗?如果她不已经不爱你了,这样对她而言没有一点意义,如果她还爱着你,你又怎么忍心这样去伤害她?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请你,帮我这个忙。他没有任何解释,只是固执地说这一句话。

    我最终答应了他,其实早在他向我开口时,我就知道,无论他说的是什么,我都没办法拒绝。

    接下来的日子里,仁经常来找我,并用出双入对,不仅在人前状似亲密,没人的时候一样的情深款款。削苹果给我吃,每天晚上跑老远买我爱吃的冰淇淋送到店里来。有时候跟他说:现在没人,你可以不用对我这样。

    他一本正经地说:习惯了才会自然,自然了以后才不会露馅啊。

    哦,是这样啊。我跟自己说:肖离,你不能陷下去,他只是在演戏。他只是为了气珍才跟你演戏的,你看他对珍多好啊,为了她可以对另一个女人这样照顾得无微不致。

    这个想法总让我象被针扎一样痛,可我知道,我需要一些痛楚,来令自己清醒,来令自己不沉陷。

    我们相恋的事情很快在朋友圈里传开了,每个人都不敢相信。华特意跑来跟我求证:肖离,是真的吗?你们在谈朋友?

    是真的。

    你确定,他爱你?

    嗯。我笑着应,心里却在大喊,不,不。我不确定,我只知道他爱珍,我只是假扮的而已,只是为了刺激珍的道具而已。

    肖离,有时候他很痴情,有时候又会很绝情的,你自己要考虑清楚啊。

    考虑?我根本就没办法考虑。每天对着他深情的眼睛,听着他情深款款的告白,即使知道一切都是假象,我还是宁愿沉迷到底。

    终于,到了见珍的日子。一大早他就来接我,我刻意地打扮了一下。潜意识里,我不愿意被珍比下去。

    阿珍,我们来了。还没进门,仁就大声的喊。他快乐得象个孩子。这是我第一次见他笑得这么开心,我心里有些酸涩。

    仁,呀,这个是肖离吧,真漂亮。快,快进来坐。

    珍五官并不漂亮,但整个人看起来却十分得舒服,是个很和气的女孩子。我很讶异她对我的友善,不管如何,这种情形,她都应该有些不是滋味的,不是吗?

    王强,仁和肖离来了。珍招呼着我们,一边儿坐里屋拉了一个男孩出来。我来介绍,这是仁,我老乡,这是他女朋友肖离。

    珍是这样介绍我们的,我看了看仁的脸色,真怕这句话会打击他。还好,他的脸色挺正常,还冲着我眨了眨眼,捏我的手使了使劲。

    这是王强,我男朋友。

    什么男朋友啊,未婚夫,快结婚了。呵呵!你们好,请坐请坐。

    王强倒是个爽朗的人,毫不掩饰对珍的亲呢。我和阿仁在他们家吃了饭,除了心里那点担心,这顿饭倒是吃得蛮开心。

    阿珍送我们走的时候,特意拉我到一边说:阿仁是个好男孩,看得出来,他很珍惜你,祝你幸福!

    我心里不知道什么滋味。阿仁的目的如果是要刺激珍的话,那么无疑失败了。珍完全一点不在意的样子,似乎还很乐意看到这种局面啊,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且,他说阿仁珍惜我,是我们演戏演得太好了吗?

    下了车,我笑着对阿仁说:任务完成,说再见吧!

    肖离。阿仁拉住了我。别走!

    别走?你,是什么意思?

    傻肖离,你还看不出来吗?我是真的喜欢你的,叫你演戏气珍的事,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啊。

    你说什么?借口?难道这一切都只是你们编出来的谎言?

    对不起。珍是我的好朋友,但不是女朋友。第一次见你后我就喜欢上了你,但是你是那么高傲,而且跟每个男孩子都当朋友。华说,很多喜欢你的男孩最后都变成了你的哥哥。我不想当你的哥哥,所以才想出这个办法,要不然你不会让我接近你的。

    你,卑鄙!一股浓烈的被欺骗感侵占了思想,我挥出手“啪”地打了他一个巴掌,转身跑开。愤怒让我忽视心里缓缓升起的那股喜悦。

    我躲着阿仁,不再理他。任由他天天站在宾馆门口,我只是视而不见。

    直到有一天,华捎来一封信:我要离开b城了,让我见你最后一面好吗?

    离开?离开?他要去哪里?我捏着信,转身就看见阿仁站在太阳底下,阳光下他的眼神显得坚定而执着。我慢慢地一步步向他走去。

    你,要走了!

    嗯,我该回a城了,我爸那边有件生意要我过去打理,我也该学着为自己以后做点什么了。

    好啊。我荡开笑容:那就祝你财源茂盛了?

    肖离,我一直想对你说一句说:认识你,是这一生中上天最厚待我的事。

    这一句话,令得我的眼泪终于落下来。这一辈子,有谁曾把我看得如此之重?

    肖离,我不想随便地放弃你,希望你可以原谅我,给我一个机会,好吗?

    阿仁,你先回去吧。我忽然觉得心慌。这不是我一直想要的爱情么?浪漫、挫折、誓言、深情,全部都有了。可我为什么怕了呢?

    我们都还小,如果你真的爱我,那们,就等我三年,到我二十岁那天,如果你的感情还没变,那么,我愿意做你的女朋友!

    三年?他热切的看着我。

    是的,如果是真爱,就应该经得起考验的。

    好,我答应你。我先回a城,好好的做生意,多赚点钱,三年后,我可以风风光光地来接你。

    好!我又几乎要感动了。这多么象小说里的情节啊,刻骨铭心的爱情,总是要经过一些风雨的啊。我甚至想到三年以后我们见面的场景,那一定很感人的。

    然而我们都没有想到,那次分手,就成绝别。

    他回a城,跟他爸爸作竹子生意,在一次夜晚行车时,车子翻下山崖。

    从华口里听到这个消息时,三伏的天,我全身一阵冷战。接着失声笑了起来:哈,真象小说的情节,不是吗?

    那一天,我才明白。生活从来就不是故事,爱情从来就不是小说。生活,根本就是那么残酷的,而爱情,更经不起所谓的考验。

    我很久以后也没明白,十七岁那年的心动,是不是爱情。然而,那段日子却象个印记烙在我的肌肤上,令我难以抹去。

    (3)、

    很久很久以后,我还是单身。一直到二十三岁那年。在家乡,这样的年纪,已经是儿女绕膝了。父母不断不断地催我,三姑六婆们也热心地为我安排一场场相亲。

    我是个乖女儿,我自认。因此,我乖乖地穿着一套套淑女装跟着母亲和三姑一次又一次的相亲宴,当然,我总可以找出理由来拒绝,甚至,做出惋惜的样子。

    这样,她们才会相信我是认真地去看过对不对。

    阿离,这个怎么样。家里有两套房子,跟父母分开住哩。

    这人,一看就知道不恋家。独生子,还跟父母分开住,不知道以后会怎么对你们呢。

    那,这个呢。是当老师的哦。有工作,家里有房子。

    这个,太矮了吧。从优生学考虑,会对将来孩子有影响的。

    只要我愿意,我总可以找到理由来拒绝。而事实上,我连他们长的模样都已经不记得。

    哎呀,那你到底要什么样的啊?母亲急了起来,又开始带哭腔的唠叨:我象你这个年纪,你都会打酱油了。你到底要挑到什么时候啊。这个不好,那个也不好,小心挑来挑去嫁不出去。

    嫁不出去就不嫁好了。为什么一定要结婚呢?结婚不过是一场苦难的开始而已啊,为什么世上这么多人要以结婚为人生之要事呢。我想不明白。

    你看看你表姐,人家也是相亲的,不过好好的。

    婶婶,您别急。阿离人漂亮,又到外面见识过,只要她想,您还担心她嫁不出去啊。表姐秀中在一边给我使眼色,一边劝母亲:这样吧,我呢以后多带阿离出去走走,多认识些朋友。年轻人在一起说说笑笑,说不定就遇到了合适的呢。

    相对于坐在饭桌上一次次相亲,参加秀中她们一伙聚会的无聊算是可以忍受。

    阿离,怎么不过去玩。秀中捏了一串葡萄过来递给独自呆在角落里的我。

    不了,我摇摇头。看着她们一群人喝酒笑闹,好象离自己好遥远好遥远。只恍惚觉得,似乎自己也有一段这样快乐激昂的生活。

    明天蔡景要去北京了,我们一伙正为他送行呢。

    蔡景?我扫了一眼对面那群人,一眼就分别出那个主角。他个子瘦弱,其貌不扬,此刻正被一群人围在中央,一张脸已经喝得通红。我不感兴趣的收回了视线。

    是啊,蔡景说起来也真不容易。他妈妈是个疯子,不发病的时候就傻坐着,一发病就抽烟喝酒跟男人乱来。他爸爸受不了,就丢下他们一家走了。那时候他才十岁,手下还有一个八岁的妹妹。据说,这个妹妹是她妈跟别人生的。他一个十岁的小男孩要照顾疯妈妈,还要照顾妹妹,日子过得可难了,就靠着他亲戚邻里的一点接济,然后自己苦捱。上街卖西瓜,捡西瓜籽,收垃圾,什么活儿都干过。

    那,后来呢。我挺直了腰,赛了颗葡萄到嘴里,真酸。

    后来咱们街坊开了个食品加工厂,就是王局长家属开的,你知道吧?秀中没有等我回应,又说了下去。看他可怜,就让他到厂里当个学徒,打打杂工,帮忙递点东西卖卖面包什么的,每月给他十块钱和一块肥皂。钱虽然少,可是总算有口饭吃还有钱拿啊。小蔡年纪小,懂得报恩,下了死力帮王局长家干活。王局长家的也都挺喜欢他的。

    就这样过了半年。有一次蔡景忽然拿了二千块钱给王局长,把他们一家给吓呆了。

    他哪来的钱?我忍不住问。二千块钱在那个时候,可是一个大数目啊,更何况对蔡景那样的家庭呢。

    你想都想不到。秀中一脸的兴奋,眼里几乎要放出光来。那是别人给王局长送礼,把大团结塞在一条香烟里行贿呢。可没想王局长家烟多着,再赶上南风天气,就有点发霉了。王局长的老婆就假装好人给了小蔡,让他拿给他妈抽,反正他妈也抽不出什么味儿来。小蔡拿回家准备晒晒,拆开一看居然是大团结,当时吓他一跳。再拆,一根烟没有,全是人民币。一包二百,一条就整二千啊。

    全还给王局长家了?我忍不住问。

    是啊。秀中摇摇头,笑笑继续说。也不知道是他傻还是他聪明。要是别人吧就默不吭声的贪下了。这小蔡倒好,拿着那钱就奔王局长家去了,二千块一分不少还给人家,还一分钱不肯要。说王局长家对他有恩,他贪了就不是人。

    不过呢,傻人有傻福吧。王局长见他年纪这么小就懂得识恩,知道不贪不昧,认定他长大一定不是一般人物。就问他想不想读书,他当然想啦。从那以后王局长就出钱供他读书,闲下来就教他做食品的手艺。

    那他学习一定很好?

    哪里啊。蔡景的心根本不在读书上,但也懂得读书的重要。初中那会儿就选择了读中专,学的是营养学。心思全在做食品上呢。他认定这个能赚钱。这不,这次去北京就是自己开了个厂子呢。总算是让他熬出来了,我们这伙朋友都替他开心啊。

    我听了这样对于我传奇一般的故事,再看小蔡,似乎就如同披上了一层英雄的盔甲,坚忍不拔、正直高华

    他的形象在我眼里顿时高大、威武起来。

    这样一个人,值得我尊敬,值得我学习,值得我但是,一切似乎开始得太晚,在我刚刚认识他的时候,却是要分离的时候。而且,他甚至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不能就这样错过。拉着秀中的手:走,我们也去敬他一杯吧。

    我不知道的是,秀中忽略了故事中最最重要的一部分,而这部分,注定了整个故事,只能以悲剧收场。

    蔡景,你好,我是肖离,秀中的朋友。祝你守得云开见日出。

    端起酒杯,我直举到小蔡的眼前。我看到了他眼里一瞬的惊诧,但我更希望,他可以听懂,这些,不仅仅是祝福。

    我是那个理解他,懂他,并且会支持他的人。我想他知道。虽然,我们只不过是刚刚认识。

    蔡景去了北京,我越来越多地跟秀中在一起。跟着她去参加她所有的聚会,跟她那班朋友混得如同与生俱识一般的熟。我只有一个目的,想知道蔡景所有的事情,想融入他的世界。

    蔡景爱抽万宝路。蔡景喜欢看足球。蔡景收藏了很多火花纸。蔡景十月二十的生日。蔡景讨厌吃鱼,因为小时候被鱼刺卡过。蔡景,蔡景,我的心里全是他的资料。我熟悉他的每一个细节,比我自己更甚。

    这中间,蔡景回来过几次,都是坐飞机回来的。他北京的加工厂生意很火,赚了不少钱,他再不是昔日吴下阿蒙了。

    每次坐到南昌,我们一大帮人就去接他,然后就是到ktv里去通宵达旦的玩。而我,并没做什么。只不过,每次,都为他带上一包万宝路,然后拆开,从小袋里掏出火机,为他点上。

    就只是这样而已,但这样,已经够了。

    那以后,朋友一起聚会,他身边的位置,永远都是我的。

    蔡景每次回家呆的时间都不长,但不论时间多么紧,有两件事是一定要做的。一个当然是回家给他妈和妹妹亲手做顿饭。虽然他完全可以在县里最好的酒楼请她们吃上一顿。

    第二个是他一定会买上一大堆东西去王局长家,然后呆上一天。每次如此,雷打不动。

    有时候他会对我说:对不起,王局长想我去陪他下下棋。

    但在我心里,一点没怪他,甚至更坚定的他是个重情重义而且又恋爱的好男人。当时当下,有几个人这样的男人啊。

    每次我都跟他说:没关系,你尽管去。看看母亲妹妹,王局长。替我问他们好。说这话的时候,我甚至对自己升起一种崇高的感觉。不是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个伟大的女性吗?我,似乎就是他背后那个贤惠的支柱。

    我是个幸福的人,我也要让他做个幸福的人。

    那天晚上和蔡景告别后,我坐在房间把弄着打火机,看着跳动的蓝色火焰,想起刚才和蔡景说到他的加工厂以后的计划豪情万丈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总是这样有信心,有勇气的。靠着这样的男人,以后的日子,一定很美满的。

    虽然他到现在还没有说过爱我,要娶我之类的话,但是我相信那只不过是时间问题。他这种男人,不喜欢把爱挂在嘴里罢了。以后我自然有办法让他说出有多爱我的。对这一点,我很自信。

    门砰地被推开了。母亲和秀中站在门口。

    怎么了?我奇怪她们脸上严肃的表情。

    阿离!你以后不要再和蔡景来往了。母亲一字一句地说,话虽轻,却冷硬而绝决。

    为什么?为什么不能和他来往。我不以为然地轻笑,啪地掀开打火机,蓝色的火苗窜了上来。

    因为,他有老婆。秀中站到我面前。

    什么?不可能。火苗烧到我的手,我缩了一下手,火机掉在桌子上发出当地一声。如果他有老婆,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你们又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忘了吗?蔡景故事是你最早跟我讲的。

    对不起,阿离。我忘了讲最重要的一段,而且,我没想到你一向心气高,会喜欢上其貌不扬的蔡景啊。你不是说不到175的你绝不要吗?

    最重要的一段?重要的一段是王局长家让女儿跟蔡景订了娃娃亲,然后资助他上的学。重要的是蔡景去北京开厂也是王局长给的钱。重要的是蔡景每次回来不仅是去陪王局长下棋,而且陪他的未婚妻促进感情。重要的是今年十一,他们就要结婚了。

    看着母亲与秀中一动一动的嘴唇,我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尽。脑子里只留下一句话:他有老婆,他有老婆,他有老婆

    哦,他有老婆啊。那好啊,很好啊。哈,那我们有喜酒喝了。我凄声地笑。

    阿离,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你们出去,我想睡觉。

    沧海掩不去桑田,岁月的四壁画满了谁的脸?桃花一季季的开谢,夏风一次次拂面。皎洁的月光照在窗前,似乎永远不会改变。而光阴的故事里,伤害复原,伤害复原,一次次循环地上演。

    躲在雕花大床上,泪水满了眼睛。原来一切美丽的梦想都只不过是梦而已,所有以为两心相倾的美丽都只是一厢情愿。那些描绘得美丽的未来,遥远得再遥远,遥远得不可触及。

    我不知道要怎么面对自己热切的期许,不知道要怎么面对明天太阳升起的世界。

    阿离,对不起。再给我一点时间,或者

    我摇头,再摇头。祝你一路顺风,请客的时候,别忘了我。

    没有或者的,我们都知道。而当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所悲所伤的,不是为了眼前这个男人。而是因为我的梦,又一次破灭。我对爱情的信仰,又一次被推翻。

    曾经是对你说过这是个无言的结局,随着那岁月淡淡而去。也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将会离开你,脸上不会有泪滴

    走吧,走吧。一切都会随着岁月淡去。我半生的情爱,换来,也不过是回忆,回忆,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