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决定人格

陈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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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开始自主地看课外书,就和人类学拉上了关系,从埃及法老的传奇到原始丛林的故事,每时每刻都深深地吸引着好奇的我,甚至有时候激动不已,幻想着深临其境的美妙与喜悦。但事实上,那时的我并不知晓什么是人类学,可以说,直到现在也还是不能准确地说出什么是人类学,什么是自己心目中的人类学,尽管这个问题的答案本来就是万端不同的。

    什么是人类学,有人说是关于人的生理特征的学问,这就体质人类学了;有人说是关于人类社会文化的学科,这就是文化于社会人类学了;自然还有关于人类起源的学问,关于人类社会不同种族的学问,关于人类社会各种特殊族群的学问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当然还有把人类学与民族学混为一谈的各种传统。但是从本质上来讲,人类学应该是一种关于人的学问,其根本的就是以人为本。所以我宁愿相信文化与社会人类学作为自己心目中人类学的正统,而不愿去相信体质人类学如研究的东西,或者说,不愿意去关心体质人类学,那个或许是生物或生理学家们的事务。

    在接触人类学的课程学习的时候,有一次听了王建民老师的一个讲座,讲的内容就是“文化与人格”或者也可以说是文化与个性,人格与个性这两个词都是personality的不同意译,但我更愿意认同用个性这个词。在汉语中,个性和人格这两个词从语意上讲来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虽然一般认为很是相似。我认为,个性是一种极端个人化的与性情心态密切相关的东西,而人格虽然也是人人都有人,但却是可以按类来区分的,可以划为不同的类别,不同的人之间,如果从个性上来讲,是绝难相同的,但从人格上来讲,却是可以相似的,人们可以先定地以几个较为明显的特征来组成一种类型的人格,然后可以将不同的人归入不同的类,例如诚信、勇敢、无私、公正、好胜,等等,诸如此类。在日常生活与文学作品中,也可以随时随地地听闻这样的话语“我以自己的人格担保”但却绝对不会有人说,他以自己的个性担保,因为个性是一个过于捉摸不定的东西,没有人会相信那个本来就已经千变万化了的个性,两相比较,自然是人格更具分类学上的意义了。用这样通俗的语言或许不足以道明人格与个性之间的差别,但也是可以表明什么的,至少也可以引起大家对这两个词的一些比较深入的思考,而不拘泥于两词同源personality就忽略了它们之间的差异。

    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人类生理与心理的需要?文化可以影响人格,这一点已是毋庸置疑的了,但必须明确的一点是,什么是文化。文化是一个很庞杂的概念,它的定义形形色色,因人而异,因角度的不同而不同。这里提出两个较为常见也是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或许可以从中得到一些东西。

    一、文化是复杂的生活总体,包括 了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所习得的其它各种能力与习惯。这是汤林森在其文化帝国主义中提出的观点。

    二、关于文化的当代用法,常见的大致有三个:一是用来描述知识、精神、美学发展的一般过程;二是用于指一个民族、一个时期、一个团体可整个人类的特定生活方式;三是用作象征知识,尤其是艺术活动的实践及其成品。这是英国文化学家威廉士的观点。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文化,指的是一个社群的社会继承,这种继承包括各种物质产品,如工具、武器、房屋以及再生产的场所等等,也包括各种精神产品,如符号、思想、信仰、审美情趣、价值、意思形态等各种系统,还包括一个民族在特定生活条件下以及代代相传的不断发展的各种活动中所创造的特殊行为方式和制度化的社会组织方式,如制度、集体、仪式和社会组织等。由些可知文化更可以划分为上述的三个层次,分别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文化与人格,讲的是文化与人格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否能够上升到由一者决定另一者的层次呢?王建民老师认为,文化决定人格,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是可以那么认为的。在这里,王老师提出了几个要点。一是世界上不同的国家、种族和民族,它们分属于不同的文化群体;二是不同的文化群体之间,群体成员的人格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三是在同一文化群体内部,成员之间的人格存在着很大的相似性。这些都是毋庸置疑而确定存在的事实。以中国和美国为例,就可以表征出,东方与西方,中国与美国,黄种人与白种人,中华民族与美利坚民族之间的差异性。再则,中国人,美国人, 由于各自不同的政治体制、社会经济、意识形态、价值体系,与内部的相似和与外界的相异也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但是事实上,这样的解释并不能让人满意,还存在着几个比较关键的问题。地球是否可以从更广泛的意义上定义为一个文化整体,以区别于地外文化体——如果存在的话,那么作为地球人的我们,在人格上又存在着怎样的共性呢?中国人的人格也并不是千人一面,尽皆相同的,由此而提出的同一文化群体内部成员之间人格上存在的差异又该怎样运用文化决定的理论来加以解释呢?环境决定性格,个人经历对于人格差异所造成的影响也是确实存在的,那么又该怎样运用文化决定的理论来恰当地解释个人经历对于人格所产生的影响呢?这是文化决定人格理论所遇到的几个质疑,也正是几种批评存在的原因和尚待解决的问题。

    在这里,笔者试着一一地予以解答:

    地球文化作为一个整体,这是事实存在的事情,当若要说到它们之间的共性,这是一个需要与地外文化相比较才能作出的评判,在没有发现地外文化之前,就像我们囿于自己的师门却在大谈自己的特点优势一样毫无意义可言,没有比较是不存在共性也更加没有差异的,所以这个问题留等自然科学的发展和地外文化的发现也就不再成为问题了,是一个存在但却不能发现的东西——就目前而言。

    这里,提出三点要义,分别如下:

    1、文化,本质上讲,是一种共享。笔者只从这点意义上来讨论文化与人格的关系;

    2、人处于一定的文化体系与文化群体中,会受到所处文化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不一定是身受与内化的,也可以是从他者习得的或被影响的,即他人内化的文化对于自己造成影响;

    3、存在着母文化体与子文化体的关系。地球文化作为一种母文化,则东西方文化为其中两个子文化;东方文化作为一个母文化,则中国文化和印度文化是其中两个子文化;中国文化作为一个母文化,则南北文化则是不同的两个子文化;南方文化作为一个母文化,则闽粤文化和吴越文化又是其中两个不同的子文化,如此类推。文化群体的级别越低,相互之间的差异性越小;文化群体级别越高,相互之间的相似性越小。这也符合共性来源于个性,特殊性从普遍性中归纳得到的哲学原理。

    由此,文化决定性格理论就不仅仅可以用来解释国民性的问题了,也可以解释同文化群体内人格之间的差异和个人经历对人格造成的影响。以不同个体间相似性最大的同卵双胞胎为例,他们人格的相似性已是无可厚非,差异性也可以得到很好地解释了。他们在同一初级社会群体中长大,共同经历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但并不存在任何事情都一样的可能,在成长的历程中,他们会从这一子文化群体进入另一文化群体,会有不同的师长,不同的朋友,不同的学历,不同的工作,而后又有不同的家庭等等。交友、升学、就业、恋爱、婚姻每一个举措的不同就会将原本极其相似的两个个体拉入到不同的文化子群体当中受到不同文化的影响,他所接触到的每一个人,都内化有自己的文化印迹,这种文化的印迹通过不断地交往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与之接触的人。

    在过年的时候,兄弟俩要去给亲戚朋友拜年,为了节省时间,哥哥去了大姑家,弟弟却了二姑家,大姑和二姑家就是两个不同的文化子群体,可能还处在更高一级的不同文化子群体当中,两兄弟同时做了一件并不让人开心的事,譬如说都打翻了一桌的碗碟,在大姑,弄得颇有微词,在二姑那里,却当什么也没有发生,对于同一事件受到的不同遭遇,兄弟俩就是受到了不同文化群体的影响,这件事是否会对两者的人格造成差异以及造成多大的差异,这是一个尚不可测量的问题,但无疑是有不同的。然后两人进入学堂,在升学的时候进入了不同的高中,一个是重点一个不是重点,或者在同一个学校,一个在文科班一个在理科班,或者同是文科,一个在一班一个在二班,甚至可以是在同一个班,但在考大学的时候,去了不同的大学,也就到了不同的城市,或者在同一城市却在不同大学,或者在同一大学却在不同院系或者在同一院系却到了不同的宿舍,然后参加不同的社团,交不同的男女朋友,这些事情是绝难能够从头到尾完全一致的,每一个城市、大学、院系、班级、社团乃至宿舍都是不同的文化子群体,每一个朋友、对手、同事、同学甚至恋人和情敌都是具有社会文化内化的个体,所以人格的差异就这样造成了。

    可以用下列关系表明:文化共同体内人格差异——个人经历——母文化与子文化的关系

    这样,文化决定人格的理论就能更加让人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