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

才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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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对于“老外”这个词是指那些红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在我的意识里一直是这样认为的,而且假如我们到了那些外国人中也是会被称作老外的,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就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我居然也会被称为“老外”起来了。

    我早就听说过我的几个朋友找女朋友的经历,但不约而同的是他们都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女孩子家里都有反对找外地人的习惯。然而我对此并不以为然,因为这样的情况在城市里好像应该并不是什么大的问题。所以我不禁有些诧异,婚姻自由已是人所共知的了,就连那些在农村的父母都已经开放了,难道自视有高度文明的城里父母还会那样的不明智吗?我不相信。

    说到这让我想起余光中的一篇散文我的四个假想敌。文中讲到父母难免要为女儿担心,但一旦她们找到真爱,父母却又是倍感幸福。父母的关爱实在是女儿们的福分。文中还提到美国诗人纳许(ogden nash,1902-1971),在一首妙诗用女婴之父来唱的歌(song to be sunny by the father of infant fenale children),说他生了女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女儿。于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里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想:“会不会是这家伙?”想着想着,他“杀机陡荫”(my dreams,i fear,are infanticiddle),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去娶别人的女儿。

    由此可见,中西文化差别再大,做岳父的心理却是一般。然而等到女儿长大,做岳父的老外却让女儿自由的决择自己的幸福,而中国的岳父们都是那般固执的可爱,完全以自己的关爱阻扰女儿们的幸福,偏要她们去选择一个城里的女婿。

    虽然我是知道的,像我们这样的外地人——那些岳父们眼里的“老外”(如果真是“那老外”就好了),我们没有许多这城里人的优势。可是只要你仔细想想,在这座城市里多少有成就的“建设者”不都是些“老外”吗?那么非要找个本城里人的,真的有何必要呢?况且,这些外地来的城里人(他们已经融入这个城市),从学校里出来带着一颗勇敢纯朴的心追求幸福的生活,他们勤劳、诚实,带来了远方的纯朴和真诚。与本城里的小伙子比,他们除了比这些哥们晚几年到这里和没有在这里的有房子的父母,其实一样都不比他们差,反而有时可能是更好的一种打算。

    然而无论这些“老外”那些“老外”在人生的旅途中一样都要经历甜酸苦辣,只要是好样的,何必见外。那么像我这样的一些老外啊,我们就要做出一个好样子来喽,让这城里的女儿和岳父们都来知道这“老外”女婿的可爱吧,让他们彻底的喜欢上这个“老外”这岂不也是一件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