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隐私写作到萨哈夫现象

臭小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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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是公理,但如若换成偷窥之心人皆有之,你承认么?换种说法,你愿意承认么?

    不承认也罢,事实自然会说话。什么绝对隐私,什么男人之隐,再什么荒野的秘密考察一本本卖得都挺火嘛。

    明明有个隐带个私的就弄得人心痒痒的,可有的人明明就是买了并看了,过后想想还是得骂两句显示自己的高尚情操。呸,靠出卖隐私出名。

    同样的种种在卖时尚画报的书摊上也可一见。知识分子模样的中年男人,眼睛在半裸的封面模特身上粘了半天,最后来一句,现在的社会,女孩子怎么都不知羞耻。

    人模狗样!

    话头转回来,就是想说明,任凭你承认与否,人就是有偷窥之瘾的,所以隐私写作才有读者有市场,从而有了价值。更进一步,从价值这一点说开去,文坛没有什么书出出来是该被抨击的,没有什么作家是该下十八层地狱的。文学就要想读者所想,及读者所及。写言情的帮助寂寞读者获得爱情快感,写三级小说的帮助读者获得生理愉悦(漂亮女子用下半身写作可以算在这一种意义),武侠小说成全作不成英雄之人人的英雄梦,所谓的有思想有深度的文学也无非给某些人宣泄自己的苦大仇深以及给自己找点学者的感觉。

    写作的意义究竟为何?

    当真是天下大事匹夫有则,文坛兴衰人人有份?当真是用笔杆子拯救世界?别忘了,这世上多的是住家男女,多的是市井人生,所以大家需要的不是高深莫测,不是什么大环境大思想。

    文学要的就是有点“欲”有了欲才有生命力。

    可悲的是,这不是什么新鲜的道理,只不过那么多人明明自己是凡夫俗子,偏要摆出个圣人之姿,别说是偷窥,就连最根本最正常的情欲也一概否认。与在媒体面前撒弥天大谎却面不改色的伊拉克前新闻部长师出同门。

    他们否认道,什么情欲,我们早已把情欲烧死在肚皮里。

    他们又否认到,我发誓,人们绝对没兴趣偷窥。

    我想,有些人已经忘了什么是虚伪了。真是可喜可贺。

    我们是凡人,凡人就要有凡人的乐趣。难免要好奇,难免想作爱,难免要幻想要做梦,要发泄要骂人。

    所以,隐私写作又何妨,身体写作又怎样?